行业知识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彩超、三维电生理导航、射频消融仪及多道电生理记录仪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河南省人民医院经食道超声、多道电生理记录仪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1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若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1.时间:2025年12月27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其中:
(2)中标金额10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8折优惠;
(3)中标金额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7折优惠;
